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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蒸教字[2016]119号


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

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教育局教育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6〕420号)和市教育局衡教通【2016】233号文件要求,局党委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组织开展第一批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目标

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组织教育资源优质学校对相对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帮扶”,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提高相对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以实现我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我县区域内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根据市教育局部署,帮扶分跨县域学校帮扶和县域内学校帮扶两个层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四个类别;跨县域学校帮扶我县为受援者,支援者为珠晖区和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受援学校类别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县域内学校帮扶受援学校为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公办学校,支援学校为邻近教育资源相对雄厚的学校。

三、实施内容

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留守学生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受援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研教改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校教师撰写教学论文。要由帮扶地区有关学校牵头,实行专题教研,制定教研活动主题,围绕主题,不同学校之间开展同课异构、专题研讨、教学沙龙等活动,提高被帮扶学校教师教研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教研活动,密切受援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加强教师互动交流,带动被帮扶学校教师教育理念更新。

(四)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提高受援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五)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六)办学条件帮扶。帮助受援学校加强信息技术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建设。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

(七)学生活动帮扶。帮扶学校之间可借助寒暑假、法定假日等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活动交流,传播不同区域优秀文化,让学生体会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和差异,寻找身边的好榜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物质和心理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四、实施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 “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做好长远规划安排,建立学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以下实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结对帮扶工作的质量

要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根据受援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受援学校的指导,使受援学校在人才培养、教研科研和学校管理等方面不断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阳县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

副组长:贺钟声

成  员:方正良、段佳升、廖洪艳、阳茂久、陈卫华、胡兴衡、

肖高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支援学校要根据本校的资源优势,全面掌握受支援学校实际情况,找准帮扶重点,确定帮扶项目,制订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定期开展帮扶活动,及时进行工作反思和总结,不断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县域内帮扶支援学校将帮扶工作方案和《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协议书》(于2016年11月底)、阶段性帮扶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或反思、札记和受援学校工作体会(分别于2017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交基教股(电子稿)。

2.做好经费保障。各支援学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经济负担。县教育局将通过每年的考核评估对该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学校进行以奖代补。

3.制定优惠政策。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和教师,可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①201611月底前,举行“结对帮扶”工作启动仪式。②201711月底前,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检查评估。③2017年12月底前,召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场会。④以后按要求逐年开展年终考核评估工作和现场会。县教育局将在相对应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对应的各项工作。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1、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一(跨区域帮扶)

2、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二(县域内帮扶)

3、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协议书

4、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5、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各乡镇中心学校、相关股室

 共印40份


附件1:

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一(跨区域帮扶)

支    援    单    位

受    援    单    位

帮扶类别

县市区

支援学校

派出助理

联系电话

县市区

受 援 学 校

联络员

联系电话

特殊教育

衡阳市

衡阳市特校

黄丽娜

13875708733

衡阳县

衡阳县特校

刘小元

13807345775

小学教育

珠晖区

东阳渡镇中心幼儿园

龙卓然

13875631839

衡阳县

樟木乡中心幼儿园

刘  恒

18163886241

小学教育

珠晖区

冶金小学

谢建伟

13973460770

衡阳县

樟木乡里仁完小

谢忠明

13873410703

学前教育

珠晖区

泉溪村小学

吴润贵

13575159713

衡阳县

樟木乡樟木寺完小

李云国

15886413898







































附件2:

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名单表二(县域内帮扶)

支    援    单    位

受    援    单    位

帮扶类别

县市区

支援学校

派出助理

联系电话

受 援 学 校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小学教育

衡阳县

西渡镇杨柳学校

胡  君

15074747188

岘山镇田心小学

张朝晖

18273435303

小学教育

衡阳县

西渡镇春晖学校

张卫良

15973439539

栏垅乡关庙小学

罗  锋

13575108906

小学教育

衡阳县

西渡镇滨江学校

欧阳和

13873426983

井头镇麻岭小学

邓小郴

15675408955

小学教育

衡阳县

西渡镇中心小学

张碧荣

13975429139

西渡镇正大小学

万南生

1397540906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樟木中心小学

刘义俊

13789391928

西林小学

何高生

13574774480

小学教育

衡阳县

集兵镇中心小学

何  水

13975465571

集兵镇石狮小学

麻建荣

13575101901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岣嵝乡中心小学

刘均匀

13873428014

岣嵝教学点

屈良华

15096048888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板市乡中心小学

杨  波

15096075953

板市乡松林教学点

何平伟

13973449605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杉桥镇中心小学

文诗刚

13135180832

杉桥镇东日小学

罗  俊

13487346913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樟树乡中心小学

王大治

15367057499

樟树乡连政小学

邹海龙

18908444315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岘山镇中心小学

刘幼青

13087346802

岘山镇石堰小学

颜玫瑰

1378939407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井头镇中心小学

朱  丹

15211848738

井头镇雷峰小学

丁隆发

13575266658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关市镇中心小学

龙新良

13575286609

关市镇双福小学

刘朝晖

1507342973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演陂镇中心小学

陈坤明

13575100108

演陂镇红荷小学

陈  斌

1507473734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栏垅乡中心小学

颜恒山

13873414010

栏垅乡贞一小学

龙  丹

18073435502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库宗桥镇中心小学

李  君

13875745369

库宗桥镇飞龙小学

陈建良

1313504792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金兰镇中心小学

周立新

13762428410

金兰镇联江小学

肖建华

13974791430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曲兰镇桐梓完小

邹旭东

13575234465

曲兰镇何隆小学

邹春友

1597338023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洪市镇中心小学

凌  敏

13762430907

洪市镇太和教学点

杨姣良

15173413875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大安乡中心小学

吴江涛

15576711665

大安乡三成小学

董成玉

15073425971

小学教育

衡阳县

金溪镇中心小学

李建湘

13723834618

金溪镇杨柳小学

许修华

15386093863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溪江乡中心小学

唐  君

15874750607

溪江乡双溪小学

凌华峰

13723843876

小学教育

衡阳县

界牌镇中心小学

王满初

13575257010

界牌镇界江小学

汪  飞

13974705053

小学教育

衡阳县

石市镇中心小学

王海乾

18773479678

石市镇灵川小学

续华国

13974722347

小学教育

衡阳县

渣江镇中心小学

刘运敏

13875645260

渣江镇水东小学

凌均梓

13875731662

小学教育

衡阳县

三湖镇中心小学

黄昌广

13975499032

三湖镇檀山小学

王  荣

13875602936

小学教育

衡阳县

台源镇中心小学

胡先进

13723834588

台源镇演陂小学

廖玉生

1397547669

小学教育

衡阳县

长安乡中心小学

曾昭辉

13873450016

长安乡庙山小学

廖哲平

15973385650

中学教育

衡阳县

集兵中学

肖春林

13574793715

潮江中学

肖文胜

13875700210

中学教育

衡阳县

蒸阳中学

周栋梁

13974773772

板市中学

李  军

15116861755

中学教育

衡阳县

英陂中学

李亚军

13575238536

樟树中学

肖  强

13575248711

中学教育

衡阳县

西渡中学

邓仲春

13875645138

秋塘中学

冯盛良

15200598902

中学教育

衡阳县

演陂中学

曹嗣昌

13875704863

井头中学

肖应山

13637349469

中学教育

衡阳县

金溪中学

阳曙东

13575278642

隆兴中学

邓彪华

15377477905

中学教育

衡阳县

台源中学

曾  夕

13975400761

盐田中学

王益德

13908440442

中学教育

衡阳县

鼓峰中学

唐恒明

13875638690

甘泉中学

张国华

13575266600


附件3:

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协议书

 

甲方(支援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援学校):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衡阳市教育局衡教通【2016】23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县教育局《衡阳县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过共同协商,甲、乙两校特订立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学校管理帮扶

1.甲方帮助乙方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

2.帮助和指导乙方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和交流。 

3.甲方校长或副校长每学期到乙方指导管理工作2次以上,教学、安全、德育主任和团队干部每学期到乙方指导相关工作各3次以上。

4.甲乙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2次以上。

(二)教育教学教研帮扶

1.甲方指导乙方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

2.甲方引导乙方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甲乙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相互开放,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相互派学生参与和学习。

4.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德育、教学研究课题各1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5.中学双方每学期要有3门以上学科共同研究备课且不少于2次;小学双方每学期共同制定德育或团队活动方案,开展主题、内容统一的活动。

6.每学期结对双方在各年级共同开展一次教学质量抽测,并统一检测时间、题目、评分标准和及时分析、交流抽测结果。小学抽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具体抽测科目由结对双方共同商定。教学质量抽测重在考查基本知识和学生基本能力,不得出偏题怪题,也不得按抽测成绩给学生排名。

7.甲乙双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优秀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和辅导资料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

1.甲方帮助和指导乙方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2.甲方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通过参与集体备课、随班听课、评课、上示范课、专题讲座和“结对子”等形式,对乙方教师进行具体业务指导。

3.甲方每年负责对乙方教师进行1次全员培训。

4.甲方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到乙方上示范课10节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其中师德师风讲座1次。

5.乙方定期组织学科教师到甲方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学校教师人数的1/5或10人。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

甲方帮助乙方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乙方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五)学生活动帮扶

双方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六)其他

1.每年由甲方牵头,双方共同参与制定帮扶工作安排表。

2.乙方负责详细记录双方帮扶活动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帮扶工作相关资料,做好年度考核准备工作。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双方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各一份,市、县教育局各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帮扶期限为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


附件4:

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受帮扶学校:                     

帮扶学校:                    

考核要素

评分标准与考核办法

自评

区评

市评

管理水平帮扶(20分)

1

双方签订帮扶协议;每年3月底前共同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5

第一要素2分,未签协议不得分。第二要素3分,没有计划不得分;虽制定计划但实施不及时扣0.5--1分(查协议和计划)。




2

双方领导班子每学期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1次以上。

5

年2次,达到2次得5。少于2次,每少1次扣2.5分。超过2次,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




3

帮扶学校校长或副校长每学期到受帮扶学校指导管理工作1次以上。

6

每年2次,每次3分,每少1次扣3分,每超1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




4

帮扶学校教学、安全、德育主任、团队干部每学期到帮扶学校指导相关工作各2次以上。

4

每人每次1分,每少1次扣1分,每超1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会议记录、照片等)。




教育教学工作帮扶(25分)

5

双方公开课、示范课和教研活动等相互开放;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读书节和团队活动等互派学生参与学习。

6

按等级评分。两个要素各3分,其中好3分,较好2分,较差1分(查阅活动方案、工作计划、活动录像或照片)。




6

双方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德育、教学研究课题各1项),并取得研究成果。

5

项课题2.5分(课题计划、实施方案1分,结题报告或阶段总结、研究文章1.5分)。两项课题中没有德育课题扣1分。非共同研究的课题不得分(核查相关资料,帮扶期满时评分)




7

双方对学科课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每学期不少于1次。幼儿园双方共同制定研讨活动方案,开展园际研讨活动。

4

课改问题研究4分,每年2次,每次2分,非共同研究不得分。(查阅备课或会议记录、活动方案、录像、照片等)。幼儿园集体教研、研讨活动4分,其中活动计划或方案1分,活动内容及效果3分;非统一活动不得分。




8

双方每年共同开展一次教学质量检测,及时交流、分析检测结果,研究改进教学措施。

6

每年1次,每次6分(检测4分,交流分析检测结果2分)。非共同检测不得分。(查阅工作计划、检测试卷、双方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9

双方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开展优秀教案、教学课件和辅导资料等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

4

按等级评分:好4分,较好3分,较差2分以下。评分时重点关注帮扶学校交流情况。




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20分)

10

帮扶学校指导受帮扶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每年对受帮扶学校教师进行1次全员培训。

3

第一要素1分,规划和计划各0.5分,没有不得分;第二要素2分,全员培训2分,大部分培训1分,少数人培训0分。(查阅规划、计划、培训方案、录像、照片等)




11

帮扶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科优秀教师到受帮扶学校上示范课10节以上,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

8

示范课5分,每节0.5分,每超1节加0.2分,本项加分不超过2分。听课评课3分。(查阅听课评课记录、照片等)




12

帮扶学校每学期为受帮扶学校教师举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2次,其中师德师风讲座1次。

3

 每年4次,每次0.5分。达到6次,得3分。

(查阅讲座记录、录像和照片等)




13

受帮扶学校定期组织各学科教师到帮扶学校听课研修,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学校教师人数的1/5或10人。

6

 每年4次,每次1.5分。




校园文化建设帮扶(12分)

14

受帮扶学校在帮扶学校的指导下编制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符合学生发展规律,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彰显学校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

3

有总体发展规划1分;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有效2分。(查阅资料)




15

有鲜明特色的校园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行为养成文化建设。

6

校园文化宣传氛围浓厚2分;校园环境整洁,赋予人文气息,凸显校园文化主题2分;养成教育卓有成效2分(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16

双方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3

每期开展2次以上的学生活动,每少一次扣1.5分。




学生关爱帮扶

(3分)

17

开展 “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3

双方每期至少1次“手拉手,献爱心”3分,超过1次,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查阅资料)




帮扶工作成效

(20分)

18

受帮扶学校管理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高度重视德育和团队工作,校风学风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6

按等级评分。前两个要素各2分:好2分,一般1分。后一个要素2分,凡出现所列事故或现象,该要素不得分。(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




19

受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观念更新,课改、教研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各科学习有明显进步。

8

按等级评分。第一要素3分,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第二要素5分,教学质量检测中,各科平均分均提升5分,大多学科提升4分,少数学科提升3分,个别学科提升2—1分。(召开座谈会、查阅质量检测资料等)。




20

受帮扶学校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

6

按等级评分。好6—5分;一般4--3分;较差2分。(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教案、教师获奖资料、问卷调查等)。




总                  分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6420


关于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开展

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湘政办发〔201596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事业发展总目标,明确校校结对帮扶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建设教育强省精神,落实教育扶贫总体决策部署,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


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1.省级层面的校校结对帮扶工作,依托全省教育扶贫、“三区”支教工作确定的市县结对帮扶关系,由派出地、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2.各市州按照上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制定校校结对帮扶的总方案,合理安排较先进县区帮扶较落后县区,促进县区与县区之间基础教育的共同发展。

3.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情况,统筹安排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进行结对,制定结对帮扶方案,提升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4.校校结对帮扶关系、帮扶内容、年度计划、责任部门和联络员要以签订帮扶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校校结对帮扶措施

1.改善结对学校办学条件。帮扶地区和学校可将更新换代或者闲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支援给被帮扶地区有关学校。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利用社会力量向贫困地区学校捐赠教育设备或者图书仪器。

2.丰富结对学校教育资源。帮扶学校和被帮扶学校之间要定期不定期的开放教育教学资源,供教师或学生使用交流。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先进学校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及教学资源以网络共享的方式推送到被帮扶学校,实现课堂教学过程同步实施、教师同步研修、教学资源同步共享,改善被帮扶学校师资缺乏、资源不足、课程开设不齐等问题。帮扶学校可将优秀教学案例、教学管理制度、学生评价机制、教育激励制度、课外活动方案、文体活动计划等各种制度和方案与被帮扶学校共享,提升其整体教育水平。

3.优化结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帮扶学校除了要将本校良好的管理与教学经验传授给受帮扶学校,更要注重在管理制度、教育理念方面进行指导,促使被帮扶学校不断优化管理,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切实提高被帮扶学校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帮扶学校选派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被帮扶学校任职任教。

4.提高结对学校教师教学能力。被帮扶学可采取选派教师到帮扶学校开展短期进修访学、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实施一对一的传帮带,切实升被帮扶学教师队伍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结对学校教师相互参加教学活动,共享教育教学成果机制,实现对口学校教育教学信息互通。

5.提高结对学校教研水平。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校教师撰写教学论文。要由帮扶地区有关学校牵头,实行专题教研,制定教研活动主题,围绕主题,不同学校之间开展同课异构、送教下乡、专题研讨、教学沙龙等活动,提高被帮扶地区对口学校教师教研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教研活动,密切对口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加强教师互动交流,带动被帮扶学校教师教育理念更新。

6.推进结对学校学生活动交流。帮扶学校之间可借助寒暑假、法定假日等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活动交流,传播不同地区优秀文化,让学生体会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和差异,寻找身边的好榜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切实提供保障措施,促进校校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校结对帮扶工程由省教育厅领导,各市州具体实施。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市州教育(体)局每年12月底前要将本区域内校校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县市区组织的本区域的校校结对帮扶工作情况也要及时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2.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校校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对口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经济负担。

3.制定优惠政策。在校校对口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和教师,可在干部任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4.纳入绩效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和个人评先评优依据。对口帮扶工作未到位的学校,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申报和评选,年终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市州教育局绩效考核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

                             20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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