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工作职责的通知
县属(直)各学校、各乡镇(园区)学区、局相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及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及《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湘教发〔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优先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衡阳县教育局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教育行业扶贫工作任务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肖高登
副组长:蒋自强、王振华、黄 前 蒋和平、李孝良、
冉效伟、刘志强、肖启梁、刘郁郁
成 员:资助中心、基教股、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基建站、信息中心、教师工作股、电仪站、纪检监察室等有教育扶贫任务的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乡镇(园区)学区主任、县属(直)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资助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人事组、基教组、基建组、资助组、网络建设组、计财组、电教仪器组、驻村结对帮扶组、专治组、学校组十一个工作小组。
二、工作小组人员安排及职责任分工
(一)工作小组人员安排及工作任务
联络组(办公室、资助中心)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方正良 办公室主任
包宗波 资助中心主任
职 责:
1.负责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教育扶贫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好教育扶贫总结和汇报;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督促跟踪领导小组所部署安排的工作落实到位;做好教育扶贫工作中各工作小组的联络及工作任务汇总上报等工作。(资助中心)
2.协调对接有关部门。与县扶贫办、县委督查室、市教育局扶贫办、省教育厅扶贫办等部门联络,接收和报送上级日常交办工作任务。牵头协调各工作小组配合各级检查及扶贫信访舆情处理;迎接省市县半年督查与年终考核及督查考核资料装订归档等。(资助中心)
3.负责各级电文处理、上传下达、综合材料的撰写;做好教育扶贫工作中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综合协调、综合联络,组织安排教育扶贫有关会议。(资助中心、办公室)
4.负责做好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印制教育助学扶贫政策宣传明白卡发放到生到户;每年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扶贫宣传活动,局机关制作展板、宣传单在县城显眼的地方进行宣传活动。(资助中心、办公室)
5.贫困教育人口大核查。每年两次组织各中小学校教师开展大核查,摸清贫困教育人口底数,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适龄儿童底数,建立贫困义务教育人口台帐、县内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台账及全县贫困教育人口数据库,对数据库进行分析。(资助中心)
6.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组
组 长:黄 前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肖高文 人事股股长
邓容峰 教师工作股股长
职 责:
1.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改善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社会上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2.加大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等。
3.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
4.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
5.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教组
组 长:蒋和平 副局长
副组长:王延庆 基教股股长
职 责:
1.负责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高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针对建档立卡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用多种形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切实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推进教育合作交流,对接省、市“校校结对帮扶”项目,抓好县域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标,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规范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加强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要求各中小学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做到“人籍一致”,人离籍离,人在籍在。及时建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学籍,要主动和残联组织、安置帮教机构核查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3.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强力控辍保学。运用学籍管理信息化开展控辍保学预警工作,建立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建立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就读情况调查摸底制度,分析学生流失原因,开展针对性控辍保学。要求学校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登记与书面报告、劝返复学制度,并明确一位村干部、一位教师、一位辍学学生家长进行“三帮一”(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还要明确帮扶责任人一起“四帮一”)劝返复学行动。要求学校加强家校联系,积极参与“三帮一”行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健全完善招生升学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实施贫困学生台帐化精准控辍,切实落实教育控辍责任。
4.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徐安平 基建站站长
职 责:
1.负责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实施大班额化解两年计划,同步新建或扩建城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为城区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提供教育服务;实施农村“两类”学校改造计划,到2020年完成全县所有贫困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任务,为贫困学生就近入学提供保障,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2.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助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包宗波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职 责:
1.负责落实国家政策性资助工作。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加强学生资助等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完善资助对象的评定办法,建立与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联动的学生资助监管体系,克服和杜绝扶强不扶弱的情况。注重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按资助对象家庭贫困程度区分资助档次,切实解决“济困不解困”的问题。切实完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入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2.按蒸政办函[2017]98号文件中“补齐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能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天窗”、“补齐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不能享受入园补助的政策短板”。对在省外就读未享受资助的学生,补好“天窗”。
3.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信息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刘志凌 信息中心主任
1.及时做好教育扶贫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教育扶贫典型的推介。
3.负责教育扶贫领域负面舆情的监控与处置。
4.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计财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廖洪艳 计划财务股股长
职 责:
1.负责协调下达上级支持实施教育扶贫资金;对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提出筹措使用建议;负责指导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
2.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教仪器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屈海林 电化教学仪器站站长
1.负责教育信息化建设。实行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乡村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提升“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教学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健全智慧教育体制机制和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加快建设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融合应用深入开展、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网络和信息安全得以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机制基本形成。
2.加快网络联校建议工作,采用同步课堂方式,让贫困学校孩子享受城市学校的优势教育资源。
3.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结对帮扶组
组 长:蒋自强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方正良 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驻村工作队员及机关结对帮扶干部
职 责:
1.负责发挥本单位优势,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2.在乡镇、村干部的指导与协助下,开展调研工作,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具体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3.协调、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户落实好产业发展、子女入学、基本医疗、危房改造、计生扶持、社会保障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协调、指导结对帮扶贫困户落实1-2项增收产业;对结对帮扶贫困户收入情况进行监测,配合乡镇、村做好贫困户相关信息更新工作。
4.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治组(深化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
组 长:冉效伟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教
育局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刘郁郁 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
职 责:
1.负责加强与督促各中小学校重点加强对教育扶贫领域贫困学生资助、控辍保学、全面改薄等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一经查实,严肃执纪问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2.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办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校组
组 长: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副组长: 分管教育扶贫工作领导
职 责:
1.抓实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
2.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因厌学而失学,协助乡镇政府建好三帮一劝学台帐,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人辍学。
3.每年春秋两季做好贫困教育人口核查工作任务。
4.完成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以上领导小组及十一个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遇人员职务调整,接替职务人员接替相关扶贫工作任务,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下文。
(二)职责分工
组 长:主持本组全面工作,全面掌握组内工作,及时召集本组会议调度教育扶贫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本组业务工作,及时向组长报告有关情况,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受组长委托召集本组会议。各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财物等资源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具体落实和完成本组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加强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每个工作小组指定1名业务专干作为联络员,负责与联络组沟通联络,组建工作小组微信群,加强协调沟通。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小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召集会议、组织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本组工作实施。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省市教育扶贫要求及县脱贫攻坚要求,结合本组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抓好教育扶贫助学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助力贫困户脱贫,落实省市教育县精准扶贫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三)实行工作督办制。着力督办各工作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县扶贫办等上级部门临时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定期会议制。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小组调度会,主要听取各工作小组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每月各工作小组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点评本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个月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五)实行信息报送制。各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新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每个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联络小组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六)实行工作问责制。各工作小组在年度、季度、月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相关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衡 阳 县 教 育 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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