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失业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公开主体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