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衡阳县农村客运车辆实施收购的公告 |
所属领域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车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三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21〕163号)、《衡阳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涉及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退出经营奖补实施方案》(蒸城运办〔2024〕1号) | ||
公开主体 |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