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基层政务公开

专栏导语

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
公开主体 衡阳县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