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政通〔2007〕8号 为做好征兵工作准备,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和提高新兵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进行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征入伍报名的对象。今年应征入伍报名的对象为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岁至22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至23岁)年龄段内的男性青年。农村户口应征青年要求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户口应征青年要求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应征入伍报名的时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日止,为集中报名的时段。个别错过报名的适龄青年,仍可进行补报,但最迟不得超过11月9日。 三、应征入伍报名的程序。适龄青年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等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报名;乡镇武装部按照新兵征集条件,对参加报名的青年进行身体目测和政治、文化审查,做出初检初审结论,并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组织本单位目测初检合格人员到县人武部参加集中体格检查。 四、应征入伍报名的要求。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希望全县广大适龄青年焕发热爱祖国、献身国防的热情,积极主动地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社会各阶层、各人民团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都有义务支持征兵工作。各级兵役工作机构做到按级负责,各司其职,统筹计划,合理安排,切实把征兵报名工作做扎实,把预征对象选准选好,为高质量完成全县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全文共4481字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