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娜: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档案存放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机要或者邮政EMS转递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往届毕业生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至原档案保管单位将档案调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到达县人力服务中心后,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关注“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可获取详细办事流程和相关文件模板。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2633125。 档案邮寄地址:衡阳县西渡镇中心南路9号 单位名称: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接 收 人:档案室 接收电话:0734-26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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