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县欣同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我10月至11月工资及未给我购买社保事宜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胡衡,之前是西渡高新开发区双创中心欣同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且未给我购买社保而在11月28日被迫提出离职,当时欠薪已达22517元,离职当天公司董事长李潇波说先发放8000元,剩余部分12月初发2000元,月底发2000元,剩下1月5日发完,可到现在剩下10517元都没有发给我,已与公司财务核对过剩余欠薪。本人投诉至劳动监督单位,劳动部门与他沟通,他以各种理由推脱。年关将至,请理解我们农民工的不易。恳请领导帮忙解决下欠薪事宜及社保问题。严惩类似恶意欠薪企业,还我们农民工务工一片蓝天。谢谢!

同时,该公司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员工普遍欠薪。

2.员工不能享有国家有薪节假日(国庆有薪假三天,只发放一天给员工)

3.不给正式员工购买社保

4.虚报公司财产,骗取银行贷款


 
办件编号   202501149876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答复内容  

胡衡先生:

你反映的信访问题,我们受理并尽快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处理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衡阳欣同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发放你2024年11月份工资10517元及员工不能享有带薪节假日等问题。

二、调查情况

你于2024年11月28日自该公司离职,前期因该公司经营困难,货款未能及时回笼导致资金紧张,致使你的工资未及时支付,经你多次催促后尚拖欠你工资10517元。

三、处理意见

经我们督促,该公司已于2025年1月15日与你自行协商处理妥当,并分别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你10021.36元、通过微信支付你496元,以书面方式将你在该公司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相关权益全部结清。

 

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