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城小区按购房合同约定在2023年12月31前交付,目前开发商在未正常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下就允许业主装修入住,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想了解该项目有没有组织验收及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验收备案目前处于什么进度?交付是否违约?
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该项目2023年12月15日已通过五方责任主体验收。但目前暂未通过质量、消防验收。开发商允许业主装修的行为,属于违规交房行为。2025年1月17日我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规交房。待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房。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