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先生(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衡阳县西渡镇步步高广场戴永红零食店门口新疆人烤肉油烟扰民”的信访件(2024092795631)已收悉,我队接到该件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办理情况为: 2024年9月30日18点47分,我队执法人员赶往衡阳县西渡镇步步高广场戴永红零食店门口现场勘查,该店门口确实存在一新疆人摆设烧烤摊。经查,该摊贩使用木炭为专用烧烤的环保炭,因使用的是传统老式烧烤架,无任何油烟净化装置,导致烧烤过程中油烟直排空中。考虑该摊主为新疆维吾尔族人,本着服务执法原则,执法人员已责令该摊主限期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如未如期整改好,执法人员将依法查处,摊主表示配合整改。后期,我队执法人员将对摊贩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024年9月30日、10月9日我队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您均联系不上(未接听电话)。 衡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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