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今年52岁,属于农村户口且为残疾人士,前几年因工厂倒闭被迫离职,在衡阳县登记失业并申请了失业保险。
为了积极相应政策号召,失业后主动积极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并且参与社区发布的招聘活动。
本人于2023年12月得知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灵活就业困难人群女性年满40岁可申请社保补贴。于是本人母亲前往衡阳县社保相关部门咨询,接待的工作人员告知没有收到此通知。
本人于2024年6月14日进入衡阳县人社局官网,看到官网上2023.9.16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一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001-174)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10.10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一批(增加申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175-250)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12.12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51-350)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4.1.4有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三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351-361)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认定标准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