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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如何申请  
信件内容  

  本人母亲今年52岁,属于农村户口且为残疾人士,前几年因工厂倒闭被迫离职,在衡阳县登记失业并申请了失业保险。

  为了积极相应政策号召,失业后主动积极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并且参与社区发布的招聘活动。

  本人于2023年12月得知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灵活就业困难人群女性年满40岁可申请社保补贴。于是本人母亲前往衡阳县社保相关部门咨询,接待的工作人员告知没有收到此通知。

  本人于2024年6月14日进入衡阳县人社局官网,看到官网上2023.9.16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一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001-174)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10.10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一批(增加申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175-250)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3.12.12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二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51-350)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2024.1.4有发布关于2023年度衡阳县第三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351-361)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认定标准是什么?

 
办件编号   202406149099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答复内容  

欧阳女士: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灵活就业人员社补贴政策咨询事项,办理情况为2024年6月17日,衡阳县就业服务中心接到受理单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灵活就业人员社补贴政策咨询事项进行衔接。现回复如下:

经与欧阳女士本人电话联系,了解到欧阳女士是为其母亲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咨询事项,我们将衡阳县出台的《关于衡阳县2023年度改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障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向其详细解读。目前,衡阳县改制企业职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女年满47周岁,男年满57周岁及以上的以改制企业接续户参保方式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职工。符合享受衡阳县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未满3年的(已享受满3年的不再享受);以改制企业职工接续户身份,且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改制时已足额预留或在其他就业单位缴纳的不予补贴);已办理了《就业失业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登记为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欧阳女士对此无异议!

 

衡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