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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高三毕业后餐费未用完是否能退  
信件内容  

高三快毕业了但是餐卡里还有上千元用不完了 然后听说了学校餐费几乎不退这件事所以想来问问  其实我也能够理解学校所以也不求全退但求至少打五折  这是可以的吗?

 
办件编号   202405239028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答复内容  

欧顺秋

你好!

你反映我县高中学校高三学生剩余伙食费退费的投诉,我局已收悉,我局相关领导立即批复并要求县教育局勤工俭学站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全县高中学校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回复如下:

1、我局2024年5月30日至31日,对2023年我县高中学校学生伙食费退费情况实地调查。经查,全县各高中学校高三餐卡剩余伙食分别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退到学生指定的银行卡内,已调查的学校未发现一所存在未退高三剩余伙食费现象。

2、关于2024年高三学生伙食费退费的说明。我局于5月30日以衡阳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学生结余伙食费清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县属各学校要根据本学期高三学生实际用餐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核算,确定每位学生的应退金额,并把每班的清退明细表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期限内清退到位”。由于“三考”在即,高中学校大多是“三考”考点,为了不影响全县“三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加之学校相关退费核定工作涉及学生多、范围广、任务重,不能短时核定清楚,我局要求学校在“三考”前,向高三学生作好退费的解释和说明,待“三考”结束后,要求离校高三学生主动与学校食堂联系,查询并确定餐卡剩余伙食费金额,提供退费银行帐号,经学校核定后再统一退费到指定帐号,退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9月底。

感谢你对我县高中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并请对我县高中学校食堂高三伙食费退费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