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衡阳县金兰镇陈町新村村民陈出新,2022年开始承包本村的一口鱼塘进行饲养鱼,想以此维持生计,改变贫困生活现状。怎料事与愿违,鱼塘上方违规搭建的碎厂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告第1266号文件,编号为GB51186-2016的标准,机制砂石骨料厂址应远离居民区实际该厂离居民区不到5米远),排放出来的污水未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进行处理直接流入我的鱼塘里,导致鱼塘里的水常年混浊并有大量鱼死亡。为此事我向村干部及政府单位的领导反馈,至今未得到处理。我时常在想,国家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怎么到了地方政府这,就成了一张张空头支票。鱼塘损失一事,导致我经常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忧思成疾。以至于今年4月引发冠心病,做了心脏支架手术,花费了几万块钱,以后还要长期吃药续命,对我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在此跪求政府的领导为我作主,挽回我的经济损失,还我鱼塘一片净地,救救我这个可怜的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