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共170.14平方。分在第三栋2单元四楼,第三次会议:按西渡区高新开发区,社区负责人万辉及2位社区负责人,村长贺炳生 组员几十人,第三次会议决定的:其中:社区22.384平方,万少辉79.7平方,我自己68.056平方。
1). 成本价(我仨份子分子)68.056平方*825元; 68.056*825=56146.2元
2). 22.384这是除了双方多的面积还多22.384平方,社区:议价1350元;,这多的面积肯定要给村里和社区。 22.384*1350=30218.4元
3).现给他涨价了按1500元*他的面积:79.7平方;我们也同意了。 79.7*1500=119550元
共计:119550+30218.4+56146.2=205914.6元(全村最高价房)
**几现还他还要,除去我俩双方面积多的面积,那22.384平方*1500元=33576元(钥匙都在几手,乱要钱,这套房再加3万3千多,太贵了)这钱出不了。 多的面积不属于他,是双方多的 归社区的。前面己按1350元给社区了。
我仨是单户,共12位成员;是按经改委-社区-村里-开发商的18.3*7*7/7.5=119.56平方每户,本份的正常得的面积。也愿意出第三次社区村级会议出钱。 万少辉一家子自己是开发商之一。现钥匙全在他几手里,也不能喊要就要加钱。
我仨也2.5年前,你开发商收了我3套房子的钱。分房会议上,愿意卖给我们,才分下来了。
现就是因买了一楼的门面(村里拟价),也门面上面2楼的一套房,计划再要上面3楼。
村里和社区不管,这第三次村会决定。我自己双方调不好。
望书记县长领导做主,也在此请书记县长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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