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先生:
您好! 2023年9月11日,我局接到贵办的《交办函》后,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1、未按要求办理交房手续;2、“交房即交证”的问题;3、延期交房赔偿问题;4、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未及时退还。 二、调查情况 长旭.龙熙台项目位于衡阳县S315省道与幸福路交接处,由衡阳长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负责人李光荣。项目建筑总面积53309m2,2019于2年25月开工建设,分二期开发,现已交付使用。其中:一期项目总面积21576m2,共计199套,于2022年7月4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期项目总面积30110m2,共计281套,于2023年7月4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处理意见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该项目已通过消防、工程质量等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已达到交房条件可以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时间由双方约定。 2、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县市区从2022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长旭.龙熙台项目不属于2023年新建项目,交房没有按照“交房即交证”规定,我局将督促开发商尽快解决此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并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确保业主的购房合法权益。 3、开发商因延期交房违约赔偿问题,属民事法律问题,建议业主依据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4、小区前期物业为合富物业,因物业经营不善,与开发单位解除了合同,按相关规定开发单位招聘了鸿鑫物业为前期物业,并将原合富物业的债务全部移交给鸿鑫物业,现正在资料账目交接期间,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局要求账目移交必须清楚无误,经我局备案后再向全体业主公示,待公示无误后,由鸿鑫物业向业主退还装修押金等。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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