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起,王玲曾三次赴京上访,且王玲在京找了一份在超市上班的工作,8月28日台源镇接到信访局指示去北京接回王玲。台源镇党委副书记彭兴丹同志带领镇派出所、执法大队、东湖寺村村委委员刘艳丽随衡阳县驻京办事处廖志刚主任一行赶赴北京接劝返王玲,王玲东躲西藏,拉拉扯扯于31日才回到台源。由于王玲包袱行李比较多,在回家途中遗失了身份证,因镇党委副书记彭兴丹同志带队将其接回,故王玲把身份证遗失责任推给彭兴丹,说是扣押。对其身份证遗失事情,镇信访工作专班反复告知王玲到派出所重新办理身份证,王玲极不配合,一直未去派出所办理。王玲身份证属个人遗失,不存在工作人员扣押其身份证的事。 2022年4月,衡阳县为化解组王玲信访事项,又组织公安派出所专门技术人员携带设备到云南省楚雄市王玲夫妇经营门店,拟为王玲上门服务办理身份证,在采集指纹时,王玲仍不配合,以必须先解决购房纠纷一事为由而拒绝采集指纹,导致无法正常为其办理身份证。 考虑王玲在云南省购房却不能安心入住,还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身属于受害者,台源镇党委政府决定赴云南省楚雄市代为信访。王玲意识到台源镇党委政府对其信访事项高度重视,故将其身份证遗失一事的责任推卸给台源镇工作人员,污蔑台源镇工作人员扣押其身份证,限制其人身自由,借此引起政府的重视。2021年12月以来,湖南省信访局、衡阳市政法委、衡阳市信访局、衡阳县政法委、衡阳县信访局、台源镇党委政府为积极化解王玲信访事项,四次赴云南省协调处置,因信访人明确表示经济补偿低于500万元免谈,没有任何协商余地,诉求过于不合理且态度执拗,无法形成有效调解协议,造成王玲信访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化解。 台源镇将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对王玲信访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在信访人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台源镇将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力求该问题得到有效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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