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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反映拆除农村危房的情况2  
信件内容  

(接上 情况1)

2021年湖南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又出台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里面也明确规定“各地可根据房屋危险程序和农户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在2023年湖南省委1号文件中又提到“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省政府办公厅也出台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衡阳县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了危房改造的标准流程,其中明确了改造的对象是:一、衡阳县危房改造条件:1、首先必须是在衡阳县农村居住,且户口在农村,是房屋所有人。除此危房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房屋;2、属于衡阳县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登记在册的农户;3、属于衡阳县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贫困家庭以及其他贫困户等任意一种;4、现居住的房屋已经破损,被鉴定为C级或G级危房的,可以进行危房改造。C级危房进行修缮,D级危房进行重建。

经过以上的了解,我们发现,湖南省的政策始终是“危房改造”,丝毫没有提要拆老百姓的房子,而且即使要改造也是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且要改造的话,是由农户申请,而不是村干部自己定你这个房子该不该拆,且拆了丝毫没有考虑后续怎么安置老百姓,是要让老百姓流落街头的想法。

(未完,见情况3)

 
办件编号   202304287854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岘山镇 答复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答复内容  

颜家旺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镇政务工作的监督,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岘山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县工作部署,按照市县工作要求,特别是“五一”假期临近,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防线,我镇高度重视,在全镇范围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月27日三星村村民委会拟定组织机械设备对前期摸排的危房进行拆除,您外婆全昌云的房屋确属危房。但因个别村干部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您对此项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我镇工作专班已对该名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相关政策业务进行了培训,要求三星村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当前您外婆全昌云的房屋没有拆,为确保安全只对现场进行了封闭。另您提到“危房改造”的问题,全昌云生育四女,且四女家境殷实,有的有车,有的有商品房,不符合危房改造低收入四类对象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岘山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