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本人(姓名:何方,身份证号:43042119****30)于2021年11月27日入职衡阳市华鑫信息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华鑫职校),华鑫职校法定代表人周兰英,联系电话:13142316578,地址:衡阳县集兵镇永乐村永乐组(原潮江乡政府办公大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1MA4PBC2R3E。自入职以来,学校以试用期未满,不签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后,本人多次提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未得到同意,由于前期压了不少工资,一直拖欠从未结清,自本人2022年12月28日提出辞职后,仍有20000万余元工资未结清,本人多次联系和去华鑫职校商议,均未得到明确回复,一直以拖延的态度对待。华鑫职校不仅拖欠本人工资,还长期以不正当理由拖欠其他教职工工资,学校管理者从未向教职工做出任何解释。
从2022年3月18日开始至2023年4月8日,华鑫职校拖欠工资已达到13个多月之久,从未向本人提出结清工资的事由。特此,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为民解忧,出面协调,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敬礼!
请求人:何方
2023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