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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退伍安置士兵是否可以享受村集体征收补偿?  
信件内容  

我叫万建设,家住衡阳县西渡镇三联社区武文欣苑。我儿在部队因公受伤被部队评为7级军残,退役后享受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被安置在衡阳县事业单位作为一名普通职工。我儿是独生子女,户口一直落在衡阳县西渡镇三联社区,在外没有任何房产,并一直三联社区内生产生活,分有组内承包责任田,参加组内的各项活动。2021年年底三联社区武文组以我儿有工作单位,剥夺我儿在组内的相关权益。本人也多次到组内协商,要求组内提供相关文件精神或乡规民约,一直未能提供,之后本人又多次到西渡镇人民政府以及三联社区进行汇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同时本人也到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了解相关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回复如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现恳请衡阳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关文件,确认我儿是否可以享受组内相关权益。

盼复   

为谢!

 
办件编号   202210147049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西渡镇 答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答复内容  

万先生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关于您反映的儿子退役后享受政策安置后组内剥夺其享受待遇的问题,接收来信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该问题,并将此事派发给我镇城北工作组处理,近期由于全县城区内在进行全民核酸检测,我们将于3日内联系您共同协商处理该事。

西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