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万建设,家住衡阳县西渡镇三联社区武文欣苑。我儿在部队因公受伤被部队评为7级军残,退役后享受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被安置在衡阳县事业单位作为一名普通职工。我儿是独生子女,户口一直落在衡阳县西渡镇三联社区,在外没有任何房产,并一直三联社区内生产生活,分有组内承包责任田,参加组内的各项活动。2021年年底三联社区武文组以我儿有工作单位,剥夺我儿在组内的相关权益。本人也多次到组内协商,要求组内提供相关文件精神或乡规民约,一直未能提供,之后本人又多次到西渡镇人民政府以及三联社区进行汇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同时本人也到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了解相关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回复如下:“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现恳请衡阳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关文件,确认我儿是否可以享受组内相关权益。
盼复
为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