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孙美哲,2021年8月到2022年8在衡阳县江山学校担任一年的生物教师,2022年8月考上编制,且与学校签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因此向学校提出离职,但学校至今仍未给我发7月份的工资和补课费。所以向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希望江山学校能补发给我合理合法的工资以及补课费,感谢领导!
孙美哲:
您好,
您反映的诉求此前已有教师反映,我们已与江山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学校表示不会无故扣发工资,请您直接到学校找相关负责人沟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