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衡阳县原种场职工户口地址是老地址米子路(实际住房区域是实验学校原地址),经过拆迁安置后,现安置房地址是位于财源路碧湘园小区(位置实验学校侧旁),因政府部门原因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所以户口地址无法及时更新,现我小孩幼升小,按县政府规划招生区域是归属衡阳县实验学校,经过网上报名初审被打回,原因是户籍不在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审核人员是否清楚位置归属?)。请问县政府发布的文件规定,因拆迁安置原因,有些资料无法提供(产权证或实际户籍地址更新),如何解决此项问题?为不耽误小孩报名入学,请尽快回复。
谢金良:
您好,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请您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签具的拆迁安置合同亲自到学校面审,联系副校长曾珍跃(手机:19918696001)为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