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滥用职权,衡阳县东泰名城楼盘房产证问题  
信件内容  

各位政府领导,你们好! 打扰了!现小民背负40多万巨额房贷压力,身在异乡工作,现利益受损又维权不便,故信访之举实属无奈

具体事实如下:

     本人于2019年4月份在衡阳县西渡镇从出卖人衡阳市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42109197714X9)建设的东泰名城二期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4幢2601室,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HYX2019010033,契税发票,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为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八条 交付期限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20年12月31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东泰名城延期交房在先(事实依据),并且发送虚假的延期交房告知书在后(虚假延期交房告知书为证),欺骗购房人,损害购房人利益。 衡阳县住建局官方答复: 一、根据衡阳县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对因新冠疫情复工受影响的房地产企业,援引不可抗力的条款,准予延迟交房。该公司于2020年11月向我局申请项目延期交房,经批准延期交房时间为69天。开发商应及时通知业主,告知延期交房原因,并在小区公示。 二、该项目因建设资金紧张,工程进行较缓,我局已约谈开发商,其承诺项目在2021年10月中旬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交付使用。业主因延期交房利益受到损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办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1、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2、未向业主提供延期交房书面说明;3、向购房人发送虚假的延期交房告知书;4、开发商秉持回避问题态度,拖延并推卸责任,屡次联系均沟通未果。 本人诉求如下: 一、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向购房人发送真实的延期交房通知书,给予详细解释。 二、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三、交房在即,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引导并督促开发商保证商品房质量、交房全额发票证件齐全、交房程序有序合法。四、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公正执法,出具约谈中开发商承诺时间及延期交房的违约书面证明,便于业主维权!


 
办件编号   202207016665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答复内容  

  

 

洪辉:

您向《县长信箱》反映衡阳县东泰名城小区延期交房等信访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4日正式受理,并按《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诉求

1、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向购房人发送真实的延期交房通知书,给予详细解释;

2、希望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3、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引导督促开发商保证商品房质量、交房发票证照齐全,交房程序合法;

4、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正执法,出具约谈开发商承诺交房时间及延期交房的违约书面证明,便于业主维权。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东泰名城项目座落于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联胜路以北、培元路以西,由衡阳市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法人代表李孝良。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0.6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商品房总套数563套,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2019年12月主体竣工。目前,东泰名城(一、二期)2#、3#、4#、6#楼于2021年9月8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2022年1月5日取得质量验收合格报告,现已交付使用。东泰名城(三期)1#、5#楼于2022年4月17日取得质量验收合格报告,2022年5月20日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已符合交房条件,因开发商与业主约定的娱乐、安全监控等设施正在完善中,开发商承诺2022年8月交付使用。

三、处理意见

1、该项目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11月18日向我局申请延期交房,我局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因新冠疫情复工受影响的房地产企业,援引不可抗力的条款,批准了项目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及时告知业主延期交房原因,并在小区公示,同时与业主加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业主购房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因开发商违约,业主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十九条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因合同违约赔偿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不属我局管理职责范围。

3、该项目已通过质量竣工验收,业主收房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按照房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确保业主的购房合法权益。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需明白告知业主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并公示相关证照,与业主签订好住宅分户验收表,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

目前,开发商暂未开具购房税务发票,主要原因是业主购房款项是按照房屋预测面积缴纳,现因测绘部门暂未完成该项目面积实测工作,因此开发商无法按实际面积与业主结算房款。如业主因个人原因急需开具发票,可与开发商联系开具临时发票(不含税),待结算房款时再置换税务发票。

4、为解决东泰名城项目延期交房等信访问题,我局于2021年6月约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并下达了《责令整改告知书》。开发商向业主承诺交房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因业主代表有异议未果。2021年8月我局再次组织开发商及业主代表协商,双方就延期交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向业主承诺延期交房时间等相关事项,签订的承诺书主体为业主代表,如需要相关资料,您可与参会业主代表联系。您要求我局提供约谈开发商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您需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衡阳县人民政府或我单位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项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