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的回复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蒸政办函[2021]51号)文件规定,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6万元、8万元、10万元,由县财政承担。2、办理手续为:业主自愿申请签字确认→申请人凭征求意见表和增设电梯框架协议向住建局提出申请→住建核实业主征求意见表和增设电梯框架协议等申请资料,会同自然资源局、消防、社区现场查勘,如符合安装电梯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社区在本单元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业主自行选择电梯公司安装。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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