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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垃圾倾倒在农田上,影响水土资源!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衡阳县樟树乡连政村子坪组,距离樟板线水泥路和泥巴路交界处300米的位置,(国际汽车文化城后面)从2022年4月份开始,每天晚上一大群人运送垃圾倾倒到我们农田上。现在农田已毁,垃圾堆成山了。影响我们水土资源。我们喝的都是地下水。

    第一:他们晚上作业到12点甚至凌晨几点,噪音污染严重。我们晚上根本无法入睡。

    第二:这群人毁农田,农田是受国务院保护的,这群人毁农田。

    第三:全国都在实施垃圾分类管理,他们违反了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四: 他们完全没有审批手续,就在我们村农田上倾倒垃圾。

    2022年6月25日,有村民劝告垃圾不能乱倒,现已被这些不法之徒打伤住院。我们已于当天报警。

    请相关部门对这些不之徒严惩,将运过来的垃圾全部清理出去。

 
办件编号   202207016663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樟树乡 答复时间   2022年07月02日  
答复内容  

阳先生,您好!我乡在接到您发布的投诉信息后,迅速安排人员对您反映的事情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1、渣土车倒土方的地方实际为2018年樟树乡连政村子坪组290余亩已征收地(并非投诉所称基本农田,倾倒物为土方,并非投诉垃圾),目前仍有两户征收户因赔偿款项未达成一致,尚未拆迁完成。

2、2022年4月,渣土公司代表已与子坪组全体户主开会协商土方倾倒一事,全体户主同意在不影响子坪组该得城投公司补偿款的前提下,由渣土公司额外补偿,补偿款已当场分发到每户(因已取得组内同意,并已补偿,并非所称没有任何手续)。自4月渣土公司将土方倒入已征地后,房屋未拆迁的某村民多次以土方运送破坏路面影响电动车出行、电瓶车损坏等理由要求继续赔偿。

3、6月25日下午,该村民又与渣土公司方发生冲突,并在冲突中受伤。接到村民报告后,乡政府迅速与连政村、乡派出所联系,要求其立即调查此事,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要求渣土公司先行垫付三千元医药费(并非投诉中所称没人管),根据伤者伤势情况再行承担后续医疗费。

4、目前,打人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