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经过一个路口,一位老人骑电动车压实线从对向横过马路,我朋友开小车正常行驶,由于视线盲区避开不及撞上,去了交警队,经过鉴定后,保险公司说我们不是主责,但家属不满意提出重新鉴定,我们也提出重现鉴定电动车的是否属于机动车。但是处理事件的负责人说,在衡阳县,电动车上了牌照并且有“电动”字样属于非机动车。但是我们搜索很多资料,看了很多案例,都说目前的规定,只要上了黄牌和蓝牌的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我现在比较纳闷,衡阳县的电动车管理和其它地方的管理有什么不一样么?在衡阳县,黄牌电动车到底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罗琼:
你好!
现对你的回复如下:当事人对事故划分责任不满意,可在3个工作日向我们上一级,衡阳市交警支队进行复议,由于当事人你没有提供电动车车牌,我队不能给予肯定的答复,当时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