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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骑新国标电动车被处罚申请行政复议  
信件内容  

我正常骑行国际电动车已上牌6月6日9时40左右经过渣交警队门口被处罚也不知道依国法哪一条开的处罚单,只要经过交警队门就被拦下来,不到半小时就拦下几十人,要么交20元私了,要么开50元处罚单,即使使地方政府修改了法规也应该公示告知村民,就算我从北京刚回乡不久不清楚,难道每个村民不都不知道,那就是地方政府严重失职修改的法规没有公示而进行的一个创收的手段,不是所谓的“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裁,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现在不是黑社会的了,希望有关部门监管

 
办件编号   202206116611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6月1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交警大队 答复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答复内容  

陈先生:

      陈先生反映的问题我队已收到,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6月6日,陈先生骑行摩托车,因未戴头盔,被辖区五中队查处,根据相关法律,陈先生被依法处罚50元,不存在20元私了情况。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一直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中的重点,该项工作已提前并多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渣江街头通过免费发放安全头盔的交通宣传活动对老百姓进行面对面宣传。前期,对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段时间以劝告、警示教育为主的路面纠违工作,现阶段,已进入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工作阶段。

      感谢您提供的意见,同时也欢迎您对我队工作进行监督。

                                                衡阳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