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求:修复围墙,当面道歉,出具保证书。
对于办件编号2022051865421,事实陈述
首先,近期政府部门电话回复处理结果是:刘卫华认识不到问题,不同意修复围墙,不同意道歉。
讲法律,讲道德,讲治安,对方都应该道歉且重新砌起来。
但截止目前,刘卫华仍态度恶劣,这是刘卫华单方面的恶霸行为,所以我们才寻求政府部门帮助,主持正义。
既然他们认识不到问题,且态度恶劣,政府部门通知我父亲回去也没有任何作用。
其次,2019年村委处理结果:要求刘卫华修复围墙。至今3年过去,没有做到。
并且2021年扬言要用挖掘机来继续拆我家房屋, 2021年底村委签字盖章,同意上报三湖人民政府和三湖派出所。
至今没有得到处理。现如今又用汽车堵路,辱骂。
再者,政府部门现如今又回复疫情过后,组织双方当面进行协调。
一方面目前疫情没有严重到不允许跨省活动,另一方面如果对方迟迟以疫情为借口不到场,后续此事应如何处理?
我方承诺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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