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志平先生反映我院网络退费不及时的回复 5月7日,冯志平先生通过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反映,其2022年4月24日通过网络申请诉讼费退费事宜未能得到及时办理。了解该信息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冯志平先生所反映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冯志平先生所反映情况属实。冯先生在通过网上法院发起诉讼费退费申请后,后台也已将相关信息推送承办法官。故未能及时退还冯先生诉讼费,我院确有责任。 二、处理结果 针对本次事件,我院深刻反思自身问题,一方面对涉事法官提出严肃批评;另一方面,我院将在回复后24小时内将诉讼费退还冯先生。 三、郑重承诺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郑重承诺: 一是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开设退费专门窗口,对手续齐全的退费申请,承诺7天内退费到位;对手续不齐的申请,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手续。 二是进一步强化网络退费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告知、及时退还。 三是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有效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最后,感谢冯先生以及广大网友对我院关心支持和监督。 衡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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