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县水天星辰开发商恶意拖延不办理房屋产权证  
信件内容  

我叫王辉跃,妻子叫屈青花,本人于2017425日与湖南富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总房款260866元,房屋买卖合同第第十五条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在交房后90天内将资料提供给产权登记中心,如因出卖人的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不退房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0.1%,现在时间已经过去5年了,产权证依然没有动静,还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维护老百姓的正常权益!

 
办件编号   20220422646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4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答复内容  

王先生:

      您在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水天星辰项目已纳入我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问题范畴,按照“两分离、三集中”原则处理,请耐心等待。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