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您好! 关于您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信箱反映衡阳县到关市客运班车湘DC0266车辆乱收费问题已收悉。本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本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 1、车牌为湘DC0266的客运车辆属于衡阳县安纳运输有限公司管理。根据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发改价服[2019]9号文件规定,华新至关市客运票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现华新车站所售的票价为23元;蒸阳车站至关市(县内及农村道路客运)的票价为政府定价,站内票价为15元。 2、根据《湖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湘交运输规[2020]05号文件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班车客运的计费里程按旅客乘车站至到达站的区间里程计算。在两站之间上下车的旅客,乘车站按后方站(点)计算,到达站按前方站(点)计算”。 3.车牌为湘DC0266的客运车辆的起讫站点为衡阳市华新至关市,该车不进入衡阳县英陂车站,英陂车站也没有到关市的客运班车。您是中途乘车。根据衡阳县客运班车道路运输价格的相关文件规定该段路程的里程计算标准为0.5元/公里,您在英陂车站附近乘车到蒸阳车站路段应加收0.5元/公里*7公里=3.5元。您实际应支付的票价上限为18.5元。该车售票员收费22元,属于多收费。 4.另针对售票员拒绝提供票据、态度恶劣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通告安纳公司,要求按照其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关于偷税漏税问题,建议您向税务执法部门进行反映。 二、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衡阳县安纳运输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客运票价规定,不得随意涨价,加强乘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对多收价款予以退还,对该车驾驶员和售票员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2月28日,安纳运输有限公司召开全体道路班线驾驶员会议,要求乘务人员按相关规定收费,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对湘DC0266驾驶员进行教育约谈,通报批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理。该车驾驶员愿意向举报者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的价款。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