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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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您好! 关于您投诉“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号牌湘DBG163驾驶员唐鑫”的工单,已收悉,本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价格监督检查股承办,依法调查办理。2022年2月10日下午,本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电话联系,11日上午深入中创公司现场
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本局价格监督检查股执法人员责令中创公司管辖的湘DBG163车辆收费问题立即整改,对当事人驾驶员加强批评教育,同时,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内部管理。 2、中创公司第一时间联系驾驶员核实情况:该乘客由衡阳县商业城到衡阳市火车站,当时属于拼车搭载,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前告知了乘客拼车价格,乘客未表示拒绝,到达目的地后反馈收费过高,因此沟通未成,造成矛盾。公司已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取消其当年度考核资格的处理。驾驶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在今后的营运中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积极与乘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公司也主动电话联系乘客沟通、虚心解释并取得了谅解!之后根据乘客意愿,退给乘客车费10元,乘客表示满意。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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