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县西渡镇滨江小学六年级收取课后服务费1400元问题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

想请问各位领导关于衡阳县西渡镇滨江小学(镇四校)六年级收取课后服务费600元+800元,共计1400元每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其中600元是通过湖南非税非税征管服务平台上交的,我相信这600元是正常收费,因其他学校也有收取,也是通过国家正规平台收取的。另800元学校要求以现金的方式收取,有些家长用微信或者转账方式缴纳老师不收,说只能是现金。

学校方面反馈收取这1400元都是课后服务费,本人就有点不明白为什么收取了600元后还要以现金方式再收取800元,难道是为了不想留下转账记录?难道是学校私自收取与政府无关?而且课后服务时间相对其他学校没有延长,都是正常时间放学,收取的这800元提供了哪些服务?我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如果是国家规定收取的,请提供正规的收费文件。你们不要问我要什么缴费凭证,我们是现金方式实实在在缴纳的,没有凭证!而此事也并非凭空捏造的,你们可以找学校找家长了解情况,我希望在这个信息公开的时代,公立学校在收取每一笔费用都合理合规。

还要反映一个问题,镇三校镇四校都有要求学生购买学习资料,一学期下来费用也要好几百,有些书籍一本40几页要30多元每本,而且在网上购买不到相同的,网上同类型的只要十几块。虽然学校没有硬性要求购买,但每次老师布置下来后,家长们都会购买,没有哪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因为没买这个资料而被老师或同学另眼相看。购买学习资料我可以理解,但能不能让我们家长有自由购买的权利,每次要求购买的都是在其他地方买不到的资料,而且价格昂贵,我们做家长的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补充:我是一名普普通通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挣钱不易,虽然钱不多,但作为一个经济不宽裕的家庭,每一笔钱都希望花的明明白白。小孩也都是交付家里老人管理,可能听取的信息不全面,也请理解。我也不希望我的电话或者个人信息被学校方面知道,小孩也还要上学,经不起折腾。


 
办件编号   202201086212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答复内容  

刘生:

您好!

经核查,现就您反映滨江小学六年级收取课后服务费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滨江学校本学期在秉承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继续为学生提供三点半课后服务。根据衡发改价费【2021】28号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精神,经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批后,该校课后服务通过县财政非税平台收取600元,学校没有安排加收800元钱,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生实行全免。

2、学校三令五申,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及购买教辅资料,并且教师签了师德师风承诺书。教师组织学生购买资料一事查无实据。

      3、我们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保证服务时间,逐步提升服务质量,让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