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县金溪镇斗山村宅基地登记异议请求处理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县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衡阳县金溪镇斗山村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结果及首次登记公告》,其中老湾组序号11宗地代码430421021028JC00410存在异议,该宅基地为兄弟二人(彭卫国,彭建国)共同所有,有两个户口,其登记为其中一人。本人于2021.5.26,家人于2021.5.527多次电话联系现任村委书记胡双全提出异议要求处理,未得到有效解决,现依然登记于其中一人。本人又于2021.12.28电话及微信联系胡双全,答复说要本人持身份证现场到镇国土所处理,然而初次登记时并未要求家庭成员到现场,调查登记工作存在失误需要更改,而本人长年在外务工无法及时到现场处理。

现请求按当初登记方式无需到现场更改为兄弟二人共同所有或者改为彭楚生所有。谢谢


 
办件编号   202112286188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2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金溪镇 答复时间   2021年12月28日  
答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登记失误需更改的信件镇政府已收到,已与镇国土所、斗山村委对接,近期您可联系在家的家属到金溪镇国土所办理信息更改,无需您本人到场。谢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