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
您好!
我是因为2019年货运车辆超载3次2020年被注销了道路运输证。
以前问过县里,他说没有相关政策不能补办。
想问下领导在现有的政策下,能不能再重新申办道路运输证?
2021年最新《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中表明
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禁止申领相关证件。
我车子已吊销1年半时间不能上路营运。。
现有政策下能否重新申办?难道要一直永远吊销下去?
陈先生/女士: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吊销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禁止申领相关证件。
据你反映的情况,你车的道路运输证已吊销达到3年,如车型符合从事货物运输要求,则可以申请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具体事宜请到县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咨询和办理。
衡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