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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摊位收费员横行霸道乱收费问题  
信件内容  

现向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负责部门投诉如下:

1、2021年11月18日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收费管理员到我爸的卖鱼摊位买鱼,我爸不卖给他,他却非要买,最后我爸屈于他是管理员只能卖给他,他买了55块钱的鱼,我爸叫他付50块钱,另外5块钱当作摊位费扣除即可,但是他却只肯付40块钱,要扣掉我爸15元摊位费(以前都是交5元摊位费,其他人还有1元2元的摊位费),然后我爸不肯收钱,最后过了几个小时,他才过来付了50元,并扬言:以后你来这里,我就收你15块20块,这里收多少都是我说了算。

2、2021年11月19日早上8点左右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收费管理员来到我爸摊位前,叫我爸付10块钱摊位费,我爸给他5块钱他不肯收,并把我爸的称抢走了一直未还。

3、2021年11月21日早上9点左右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收费管理员又叫我爸付10块钱摊位费,我爸还是给他5块钱,他不肯收,就又抢走了我爸的充氧机电瓶,到目前为止还未还。

我的诉求如下:

1、要求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对外公示摊位费收费标准;

2、我爸以前摆摊卖鱼的摊位费一直是收5块,为何现在却强制收费10块,其他人却还是收费5块、1块、2块不等,却不给任何解释和理由,如果这属于收费员个人加价收费行为,就涉嫌以公谋私、贪污行为,还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负责部门严查。

3、要求抢走我爸的称和电瓶的收费员立即归还到我爸手上,并向我爸道歉。

4、衡阳县城西综合市场做为市场服务方,其下属收费管理员私下乱收费、说话做事横行霸道、气焰嚣张至极,完全就是市霸行为,还望市场管理层能对收费员做好服务意识的相关培训,特别是对群众老百姓要有最基本的尊重。

5、对于收费员最近针对我爸的行为,希望市场管理方能给我一个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办件编号   202111216115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11月2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市监局 答复时间   2021年11月24日  
答复内容  

彭先生:你好!  

2021年11月22日,我单位收到编号2021112161153工单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2021年11月23日上午召集市场业主、商贩彭德社双方进行座谈,由于城西市场属于私人业主开发,商贩彭德社在此经营鱼摊业务,市场开发方当天向其收取摊位费、卫生费共计10元。座谈会上,我们向彭德社介绍了市场收费原则和标准,同时要求他在经营时遵守市场经营秩序及相关卫生要求。对市场开发方的收费人员(冯右生)粗暴收费行为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他就这次收费过程中的不当言行向商贩彭德社当面道歉。道歉后,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并归还上收的电瓶和秤。对此,我们将举一反三,严格加强对市场业主及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及业务素质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切实规范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