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关于龙湾豪庭咨询投诉调查处理情况的 回复 2021年8月27日,我局接到反映衡阳县龙湾豪庭环保综合验收问题(编号2021082559398)咨询投诉处理单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和资料调阅,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福源龙湾豪庭项目由衡阳福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占地面积36990.7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该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0栋住宅楼,每栋建筑18层。第一层为商铺,小区设置一层地下室。2016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蒸环评函【2016】49号),根据2017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环保局依法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事项,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龙湾豪庭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实行自主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过雨水井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最后排入蒸水;生活污水和商业营运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衡阳县污水处理厂。厨房油烟废气通过竖井在屋面最高处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处理情况 我局要求龙湾豪庭运营单位继续加强监管和维护,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如有质疑,可至城建档案馆(建设大厦7楼)查询相关验收资料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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