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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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申请低保的程序: 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202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6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申请低保(按户口性质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另外你可根据你家自身情况及户口性质,到乡镇民政办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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