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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请上级出示星光村划岭组关于组道水泥硬化路线一事的组民会议的组民签名记录,举报衡阳县星光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以公章代表民意”,私盖公章代表组民决议  
信件内容             请上级出示星光村划岭组关于组道水泥硬化路线一事的组民会议的组民签名记录,举报衡阳县星光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以公章代表民意”,私盖公章代表组民决议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中心: 湖南省督察组: 湖南省委书记: 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 湖南省衡阳县委书记: 衡阳县岘山镇委书记: 我是衡阳县岘山镇星光村划岭组村民刘冬元,因我不会电脑,委托我弟刘培元代表我刘家(刘冬元、谭秀兰、刘海龙、刘惕元、王满莲、刘吉军、刘成、刘培元、刘景秀、刘会元、王咏梅、刘民等)大大小小20多人举报投诉。前几次只是举报到县一级为止,这次被逼已同时向省、市举报投诉。 星光村划岭组有刘家、罗家、曾家、谭家、颜家、肖家、王家,针对修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确定一事,组长王显国开始要私自作主,后来刘东元向颜家尤反映要开组民会议民主决议,组长王显国召开了部分组民会议,但绝大多数组民并不同意组长提议的路线,绝大多数组民都没有签字。在此情况下,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向上级隐瞒真实民意,私盖村组公章向镇政府上交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的报告,以公章代表划岭组民民意。请问:虽然召开了组民会议,但绝大多数组民不同意,组民没有签名,在此情况下,私盖村组公章向镇政府上交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的报告,村组干部这种“以公章代表民意”的做法纯属强奸民意,其后果是激发地方矛盾,影响地方稳定。 衡阳县岘山镇星光村划岭组组道实际情况: 1、王显国之父王名凯在组里到处宣扬说是他们私人出钱在公路局买的指标修水泥硬化公路。还对组民说:“你们如果有钱,也可以去公路局买指标,难道还要我王家帮你们买。” 2、原划岭组组道原先是很好一条路,但是组长王显国之父王名凯为了自家方便,把原组道废掉,在毁良田建房的同时私自修改组道到他家门口,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同意王名凯私自毁良田建房和私自修改组道。 3、请问:全县有哪个村民组的组道,从一条路进,从另一条路出?组道一般都是进出一条路。王名凯为了自家方便,将组道改成进出二条路,这是浪费国家资源,造成组内其他户修水泥硬化公路没有资源了。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不主持公道,对组民是同王名凯一个说法:“修水泥硬化公路到他们家门口,是他们自己私人出钱从公路局买来的指标。” 4、划岭组所有人都盼水泥硬化公路到家附近,划岭组所有人都愿意私家出钱修路基,公路局或组集体资金只负责水泥硬化就行了。如果划岭组道按原先进出一条路,有800米水泥硬化完全可以到各家附近。现在是因为被王名凯将组道改成进出二条路,浪费资源,才造成800米水泥硬化不能到各家附近。 我们的要求是: 1、 划岭组道进出一条路,不能从一条路进,从另一条路出,而浪费资源。 2、 通往各家各户的组道路基,由各家各户私人出钱修路基,公路局或组集体资金只负责水泥硬化。 3、 组道水泥硬化到上柳屋塘;上柳屋塘是划岭组最大的渔塘(排星光村第三大渔塘),是划岭组最大的集体经济收入,这个渔塘因没有通水泥硬化公路,交通运输不便,造成无法进行鱼猪联养,现标价只有三千多。如果该渔塘通水泥硬化公路,交通运输方便,可在渔塘上建猪场进行鱼猪联养,可大大提高渔塘产出效益,能为组增加10倍以上的集体经济收入。村组干部从不花心思带领全体村民走致富路,从不花心思考虑开发集体经济,只顾自家利益,只顾将组道水泥硬化到自家门口,欠缺村组建小康领路人与新农村建设领路人的格局与思路。 4、 或者公路局干脆将划岭组这个指标收回去,免遭麻烦。 如果水泥硬化只是到王家、颜家附近,将刘东元家排除在外,我们刘家一定会联合罗家、曾家、谭家向市、省、中央集体上访!岘山镇向上级作出的“本批次项目的规划微调(置换)不会激发地方矛盾,不会影响地方稳定”的承诺纯属蒙骗上级。 刘东元/2019-11-04  
办件编号   201911053477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0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岘山镇 答复时间   2019年11月12日  
答复内容   关于刘东元举报星光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以公章代表民 意”私盖公章代表组民决议办理情况回复 11月14日,我镇收到衡阳县政府督查室转来督办件,内容为刘东元举报星光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以公章代表民意”私盖公章代表组民决议。接到督办件后,我镇高度重视,由镇长邹勇同志牵头,副书记夏新华与纪委书记刘成波具体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已查清情况。 一、调查及处理情况 1、反映星光村划岭组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确定一事,组长王显国召开了部分组民会议,但绝大多数组民并不同意组长提议的路线,绝大多数组民都没有签字,在此情况下,村支书颜家尤,划岭组长王显国向上级隐瞒真实民意,私盖村组公章向镇政府上交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的报告,以公章代表划岭组民民意。 经调查,星光村划岭组群众要硬化组道的想法已有多年,群众多次向村组反映,划岭组群众早就在为组道硬化作准备,对于划岭组组道水泥硬化路线确定,由衡阳县公路局根据实地查看进行确定,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组内群众的需要,能最好地兼顾组内群众的出行,绝大多数组民同意该路线。不存在“以公章代表民意”。 2、反映王显国之父王名凯,在组里到处宣扬说,是他们私人出钱在公路局买的指标修水泥硬化公路,还对组民说:“你们如果有钱,也可以去公路局买指标,难道还要我王家帮你们买”。 经核查,衡阳县公路局对修路指标一事已进行调查,不存在指标买卖,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反映原划岭组组道原先是很好一条路,但是组长王显国之父王名凯为了自家方便,把原组道废掉,在毁良田建房的同时,私自修改组道到他家门口,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同意王名凯私自毁田建房和私自修改组道。 经调查,原划岭组组道因是简易土路,且有陡坡,不便行走,已废弃十年时间,现在的组道经过王名凯门前是当年经群众同意修改的,且该路修了有五、六年时间,并非王名凯私自修改组道到他家门口,也不是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同意王名凯私自毁田建房和私自修改组道。 4、反映王名凯为了自家方便,将组道改成进出二条路,这是浪费国家资源,造成组内其他户修水泥硬化公路没有资源了,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不主持公道,对组民是同王名凯一个说法“修水泥硬化公路到他们家门口,是他们自己私人出钱从公路局买来的指标”。 经调查,划岭组组道两端都是与村道相连,不是两条路,所谓造成组内其他户修水泥硬化公路没有资源了,更是对组道硬化错误的理解,组道硬化是硬化组干道,不是硬化到每家每户门口,划岭组除了房子在组道边的农户,没有特意为哪个农户把组道硬化到家门口,离组道有一段距离的农户,都是自己出钱进行硬化。星光村支部书记颜家尤没有讲谁私人出钱从公路局买来指标。 5、反映划岭组所有人都盼水泥硬化公路到家附近,划岭组所有人都愿意私家出钱修路基,公路局或组集体资金只负责水泥硬化就行了,如果划岭组道按原先进出一条路,有 800米水泥硬化完全可以到各家附近,现在是因为被王名凯将组道改成进出二条路,浪费资源,才造成800米水泥硬化不能到各家附近。 经调查,按照县公路局实地查看确定,现在划岭组组道是合理的,尽管没有通到每家每户门口,但能够让尽量多的农户受益,刘东元家虽然距离硬化的组道有一百多米,但他家进出也要经过硬化的组道三百多米,同样,其他农户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受益,反映情况不属实。 6、反映要求①:划岭组道进出一条路,不能从一条路进,从另一条路出,而浪费资源。要求②:通往各家各户的组道路基,由各家各户私人出钱修路基,公路局或组集体资金只负责水泥硬化。要求③:组道水泥硬化到上柳屋塘:上柳屋塘是划岭组最大的渔塘(排星光村第三大渔塘),是划岭组最大的集体经济收入,这个渔塘因没有通水泥硬化公路,交通运输不便,造成无法进行鱼猪联养,现标价只有三千多。如果该渔塘通水泥硬化公路,交通运输方便,可在渔塘上建猪场进行鱼猪联养,可大大提高渔塘产出效益,能为组增加10倍以上的集体经济收入村组干部从不花心思带领全体村民走致富路,从不花心思考虑开发集体经济,只顾自家利益只顾将组道水泥硬化到自家门口,欠缺村组建小康领路人与新农村建设领路人的格局与思路。要求④:或者公路局干脆将划岭组这个指标收回去,免遭麻烦。 经调查,反映的要求不符合实际情况,要求①:划岭组道进出一条路,不能从一条路进,从另一条路出,而浪费资源。实际情况是:该组道两端与村道相连,沿途能兼顾多数组内群众出行,且经县公路局实地查看规划,不存在变更。要求②:通往各家各户的组道路基,由各家各户私人出钱修路基,公路局或组集体资金只负责水泥硬化。实际情况是:该要求不符合组道硬化规范,组道硬化与道路硬化到每家每户是两个概念,组道硬化后,各户可以根据需要把道路硬化到各自家门口。要求③:组道水泥硬化到上柳屋塘。实际情况是:划岭组大多数群众都不同意该意见,今年的组道硬化是以解决群众交通出行为主要目的,完善生产设施条件只能是兼顾。至于反映在渔塘上建猪场进行鱼猪联养,这种养殖方式容易造成水体污染,且猪的排泄物禁止排放到鱼塘内,对鱼的养殖没有任何帮助。星光村、划岭组组织开展组道硬化,是带领村民走致富路的具体举措。要求④:或者公路局干脆将划岭组这个指标收回去,免遭麻烦。实际情况是:划岭组组道硬化是响应群众的呼声,尽管没有硬化到每家每户,尽管只硬化主干道,但对全组组民都能带来便利,且指标的取得符合相关程序,不存在收回指标。 二、后续措施 11月15日,岘山镇安排专班人员到星光村划岭组进行了调查,大多数群众都支持现在的组道硬化,有的群众特地从外地赶回来,配合组道硬化,有的群众虽然人在外地,但把配套资金寄回来,划岭组组道硬化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刘东元多次进行反映,希望把组道硬化到他家门口,因他家靠近上柳屋塘,且该处只有刘东元与刘会元两兄弟的房屋,离要硬化的组道约150米,刘培元与刘惕元则经过组道的另一处进出,其房屋距离组道有150米以上,划岭组组内决议,到各户的道路由各户负责硬化,组道硬化按确定的线路,刘东元、刘会元、刘培元、刘惕元以及罗业千等兄弟(出入没有经过划岭组道)、曾河南三兄弟(出入没有经过划岭组道或者自己已进行道路硬化)不承担组道路基建设及硬化配套资金,资金由其他农户共同承担,并为刘东元、刘惕元、罗业千三条到户道路各提供一车卵石。下一阶段将继续做好刘东元等的思想工作,争取其对村、组工作的支持。 岘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