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作为湖南省12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之一,是否出台了关于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的入市政策文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缴方式、比例;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征缴比例;改变土地用途或土地使用条件所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征缴比例分别是多少。
曾女士:
你在衡阳市政府集约化智能门户云平台留言“衡阳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缴方式。”咨询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11月26日,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衡阳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印发<衡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和税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蒸自资发〔2024〕44号),你咨询的问题该文件都有明确规定,现已发送至你预留邮箱,请注意查收。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