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若项目合规,为何需要整改?若无违规,为何长期放任无证交房?若依法履职,为何将维权群众视为“麻烦制造者”?周股长的行为,已不是简单的态度问题,而是明显偏袒开发商,滥用行政权力,阻碍合理诉求,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我们兄弟掏空积蓄购房,如今面临无法交付、退款无门的困境。而本应为民解忧的监管部门,却成了开发商的“保护伞”。我们心寒,更在追问:群众的合法权益,何时才能得到保障?恳请上级领导高度重视,严肃查处住建部门监管失职、包庇企业、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责令开发商退还我们10万元认购金,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党和政府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绝不容忍任何公职人员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恳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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