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衡阳县第四中学高三年级休息时间不足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就我校高三学生休息时间不足的问题向您反映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双休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普通高中应保证学生每周至少有1天休息时间。然而,目前我校高三年级仅在每周日下午安排3小时休息,其余时间均在校学习,这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不符。
长期休息不足,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学习效率的提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政策,落实高三年级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并尽快处理,谢谢!
此致
敬礼!
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我校高三年级学生休息时间不足的情况,我校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反映我校高三年级仅在每周日下午安排3个小时休息不属实。我校始终秉持严谨的教育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高三年级学生每月休息4天。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高中学校,前三个星期每周日下午放假0.5天,时间为6个小时;第四个星期周五下午开始放假,星期天晚上返校,时间为2.5天。
感谢网友朋友对我校教育工作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
衡阳县第四中学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