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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县高新园区派出所不当执法行为的投诉信  
信件内容  

尊敬的衡阳县领导:

您好!我现向贵部门反映衡阳县高新园区派出所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严重不当行为。这些行为对我75岁、身患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父亲造成身心伤害,暴露出执法人员失职渎职问题。

一、事件经过:执法人员未核查事实便强行带离病人

2025年9月9日下午,高新园区派出所民警仅凭一段路过视频,在未核查事实、未考虑我父亲身体状况的情况下,宣称其为偷电动车嫌疑人,强行将戴着氧气管、卧床吸氧的他带离衡阳县中医院病房。父亲患COPD十年,需24小时依赖氧气机维持生命,生活无法自理,根本不具备作案能力。

二、执法失当问题:程序违规与健康漠视双重失责

1、调查程序严重不规范

从认定“有罪”到“排除嫌疑”的全过程,民警均以口头表述,无任何书面说明,缺乏严谨调查程序。仅凭主观臆断定性又随意改变结论,背离执法严谨性与公正性,属典型失职。

2、漠视病人生命健康

带离“认车”过程中,执法人员未提供轮椅等任何辅助设备,无视父亲虚弱身体。他只能拖着病体步行下楼,因缺氧脸色发紫,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严重违背人性化执法原则。

三、事件危害:损害公信力与公民权益

公安部门本应严谨办案,此次执法人员既未核查父亲卧床吸氧的实际状况,也未深入调查案件,仅凭个人判断草率行事,事后以口头“排除嫌疑”敷衍,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让家属感受到不公与寒心。

四、诉求:彻查追责与完善执法

恳请贵部门彻查此事,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执法失当的责任,出具书面处理结果,还我父亲公道;

望相关部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完善执法流程,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办件编号   2025091110679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