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衡阳县教育局领导:
您好!
本人是衡阳县第三中学的学生,现就衡阳县第三中学违反相关规定提前组织学生开学一事进行实名举报,恳请贵局予以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衡阳市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双减”政策及假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如:《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X年中小学假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衡阳县第三中学却擅自决定于8月17日提前开学,要求学生返校上课,且未向学生及家长说明提前开学的合法依据,严重侵犯了学生的休息权和法定假期权益。
学校通过[班主任通知/学校公告/家长群消息]等方式,要求学生于8月17日到校报到并正式上课,比规定开学时间提前了14天。
本次提前开学涉及高三,共计约1000名学生。
多数学生因假期被缩短,无法充分休息、完成个性化学习计划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部分学生出现焦虑情绪;家长也因需提前调整工作安排、接送学生等问题感到困扰。
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教育部“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地方规定:《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第15条规定“严禁学校提前开学或变相提前开学”]。
1恳请贵局立即责令衡阳县第三中学停止提前开学行为,严格按照法定假期安排执行,保障学生的合法休息权益;
2对学校违规提前开学的原因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要求学校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公开说明情况并致歉,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本人承诺以上举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并可随时配合贵局调查。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待贵局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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