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您好!
我是西渡翰林学府6栋的购房业主,现实名投诉该楼盘开发商——(衡阳市得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强制要求业主收房,严重违反国家房屋交付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事实
1. 未通过竣工验收强行交房 开发商通知业主于2020年6月10日起办理收房手续,但至今未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经查询,该项目未在贵局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不符合《建筑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交付标准。
二、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交付),
请贵局依法予以查处。
投诉人:刘丽 联系电话:13726622699 购房合同号:HYX2018003353
望贵局高度重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百姓居住安全与合法权益!
投诉人(签名):_______刘丽____
日期: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