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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衡阳县第四中学暑假违规补课  
信件内容  

举报信

衡阳县教育局:本人谨以此信,实名举报衡阳县第四中学(以下简称“衡阳县四中”)在2025年暑假期间,严重违反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双减”政策、严禁违规补课和规范教育收费的规定,以所谓“暑假托管”为名,行**强制收费补课**之实,并**存在严重的言语威胁、侮辱学生、强迫造假及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1.  **违规组织补课,借“托管”之名收费:** 衡阳县四中高一重点班(请说明具体班级,例如:高一XX班、XX班等)在2025年暑假期间,被学校强制要求参加所谓的“暑假托管”。其实际内容完全等同于新课教学和学科辅导,属于**变相集体补课**。学校**公然向参与学生收取费用**(请说明具体收费金额或项目,如“托管费”、“资料费”等,若知晓),严重违反国家“不得占用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违规收费”等规定。2.  **强制参与,实施威胁与惩罚:** 学校**强制要求高一重点班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校方领导(请说明是哪位领导或老师,如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等,若知晓)**公然进行言语威胁**,声称:**“如果学生不全体参加,就会被强制退到普通班。”** 这种利用教育资源进行要挟的手段,粗暴恶劣,给学生造成巨大心理压力。3.  **强迫签署“自愿申请书”,公然造假:** 尤为恶劣的是,为逃避监管、制造“自愿”假象,**学校领导强迫学生签署所谓的“自愿参加暑假托管申请书”**!学生完全是在校方的强制要求和退班威胁下,**被迫写下这些违背真实意愿的“自愿”材料**。这不仅是**赤裸裸的形式主义造假**,更是对教育诚信原则的严重践踏,企图以此掩盖其违规补课和强制行为的本质。4.  **领导言语粗暴,侮辱学生及家庭:** 在推进此项违规补课和强迫签署申请书的过程中,相关学校领导(请尽量回忆是哪位领导)的言行令人极度愤慨。其**说话方式极其难听,多次夹杂着言语威胁和恐吓**。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该领导**公然拿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境)说事**,进行不当评论甚至羞辱(如“家里穷就更应该补课”、“交不起钱就别读重点班”等类似言论或暗示,若记得)。这是对学生人格尊严和家庭背景的严重侮辱。5.  **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强制补课非法占用法定假期,剥夺学生休息权;强制收费加重家庭负担;强迫签署虚假“自愿书”侵犯学生真实意愿表达权;言语侮辱践踏人格尊严。这些行为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多项教育法规。**学生的假期不容霸占!学生的意愿不容伪造!学生的尊严不容践踏!教育法规的尊严不容挑战!****我们恳请衡阳县教育局以最高度的重视、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查处此案!** 我们强烈要求在 **2025年7月18日(下周五)前** 收到教育局关于调查进展、处理措施及叫停补课、退费落实情况的明确书面答复日期:** 2025年7月11号

 
办件编号   2025071110451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衡阳县四中以所谓暑假托管为名,行强制收费补课之实”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费、补课、强制学生签自愿书

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于7月10日下午全校师生放暑假。基于以下原因,我校同意高二学生返校学习。首先,有学生家长反映,我校在6月份三考(含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学生放假耽误了不少课程;其次,部分学生家长反映,自己在外务工,家中孩子暑期无人看管;再者,高二学生秋季将升高三,面临升学压力。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校总支商议决定仅同意高二学生于7月13日18:00返校学习,7月17日上午上完第三节课后放假,且学习时间旨在补上三考期间耽误的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习期间学生并未全部到校,部分班级只有一半学生到校,可见并不存在强制行为。综上,我校不存在补课、收费、强制学生签自愿书的行为。

二、关于领导言语粗暴,侮辱学生

我校校总支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教育,迅速成立了调查小组,经与参会的老师和学生交流沟通,并无侮辱学生、践踏人格等不当言论。我校一贯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学校及班主任对每个学生都是以关心爱护为主。我校设立了以下渠道保证学生能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异常情况。第一,我校设立了校长信箱(校务楼一楼楼梯口);第二,我校设立了向阳花信箱(第一教学楼一楼心理咨询室门口);第三,我校每学期都会对全校教师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不记名)。如今后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拨打我校纪检委员电话13975476696。近几年,我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一经核实,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衡阳县第四中学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