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衡阳县四中以所谓暑假托管为名,行强制收费补课之实”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费、补课、强制学生签自愿书 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于7月10日下午全校师生放暑假。基于以下原因,我校同意高二学生返校学习。首先,有学生家长反映,我校在6月份三考(含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学生放假耽误了不少课程;其次,部分学生家长反映,自己在外务工,家中孩子暑期无人看管;再者,高二学生秋季将升高三,面临升学压力。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校总支商议决定仅同意高二学生于7月13日18:00返校学习,7月17日上午上完第三节课后放假,且学习时间旨在补上三考期间耽误的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习期间学生并未全部到校,部分班级只有一半学生到校,可见并不存在强制行为。综上,我校不存在补课、收费、强制学生签自愿书的行为。 二、关于领导言语粗暴,侮辱学生 我校校总支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教育,迅速成立了调查小组,经与参会的老师和学生交流沟通,并无侮辱学生、践踏人格等不当言论。我校一贯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学校及班主任对每个学生都是以关心爱护为主。我校设立了以下渠道保证学生能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异常情况。第一,我校设立了校长信箱(校务楼一楼楼梯口);第二,我校设立了向阳花信箱(第一教学楼一楼心理咨询室门口);第三,我校每学期都会对全校教师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不记名)。如今后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请拨打我校纪检委员电话13975476696。近几年,我校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一经核实,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衡阳县第四中学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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