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高中定向公费师范生党组织转接及党员档案接收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衡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您好!

  我是即将从大学毕业的数学公费师范生,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上一封信的回复,这次写信主要咨询一些关于党组组转接更具体的信息,目前我校正在处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事情,需要提供一下更具体的信息,具体包括:

   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抬头应开具的名称;

   ②接收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名称;

   ③基层党组织联系电话以及党员档案邮寄地址等信息.

   希望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答我的问题,万分感谢,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办件编号   2025052410265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24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答复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因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生目前尚未毕业且未明确工作单位,可在毕业后由就读高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组织关系转接到“中共衡阳县教育局党组”,并在线下将党员档案送县一级组织部门审核。待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局根据分配情况,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相应工作单位党组织。

 

                                 衡阳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