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违规规模化畜禽养殖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您们好!

衡阳县集兵镇王老屋的王利生违规占用山头规模化建养殖场养鸡。

养殖地点:经度112.571191,纬度27.038463
1.未向政府申请取得合法规模化畜禽养殖手续。
2.养殖方式是笼舍散养,已养殖10多年,目前已违规搭建建4个100平方米以上的鸡舍。已通电,通水,通网,高峰时存栏3000只以上。
3.破坏植被,养鸡的地方地面都是光的,只有鸡毛和鸡屎。
4.鸡场的鸡屎臭味和地下水污染,以及污水污染墓地和周边池塘。
5.最近的笼舍离村民居住房屋仅50米,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生命健康权,周边村民怨声载道。
6. 养鸡场经营者会向附近乡镇兜售规模养殖的未经检疫生鸡和鸡蛋, 对使用人员有损害健康的风险。

述求:1.该养殖场未取得政府许可的养殖手续,希望给予取缔拆除,还周边村民安宁,返山体青山绿水。
    2.如果该用地支持养殖且政府也支持该村民规模化养鸡,请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养殖法规给出污染物和养殖管理要求。

    麻烦政府了!

 
办件编号   202504081011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答复单位   衡阳县集兵镇 答复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答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信件,我镇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经多次与该养鸡场老板进行协商,现确定其将在本批次鸡售出后不再养殖,并将相关鸡舍等设施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