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衡阳县西渡镇盘龙村楠木组村民。2025年,湖南湘南换流站船山500kV线路工程在我房屋北侧仅10米左右修建PB35G号高压电塔,从安全距离方面来看,非常致命,电塔基座与我房屋仅约10米左右,而边导线最远端距基座超5米,存在重大安全问题。
在最大风偏情况下,边导线距我房屋水平安全距离不足8.5米,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以及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第八条(省政府令第310号)的明确规定。
我全家是牛形山水库移民,房屋是唯一宅基地。由于处于电力设施保护区20米范围内,无法生活新建和改建,生产也受到限制,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相邻权保护的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
1.国家层面: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规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2024年修订)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500千伏8.5米。
2.地方规定:湖南省政府令第310号(地方规章)《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第八条(2022年修订)也有同样规定。
3.同时《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禁止电力设施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 。
4.《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 2010)属行业标准,其第1.0.5条明确规定,当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所以,2024年修订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及2022年修订湖南省政府令第310号具有强制效力,应优先适用。
基于以上情况,期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人民居住安全,妥善解决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生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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